公告日期:2021-09-23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5159 证券简称:兴诺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丹青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总数 32,60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8%。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出席,公司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牛金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选举牛金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603,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俞敏、高伟昌
(三)结论性意见
公告编号:2021-02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零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与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四、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牛金兰 董事 任职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 年第一次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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