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9
关于上海琥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上海琥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
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琥崧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
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招商证券委派王志伟、周长征、彭翼、刘牧谦、姜蘅、张
天雨和黄泽森组成上海琥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辅导工作小组,由王志伟任辅导工作小组小组长。本期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2、接受辅导人员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上海琥崧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辅导对象 5%
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源林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方琳琳 董事
3 单照林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4 姚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兼副总
经理
5 蒋明川 监事会主席
6 陈方怡 监事
7 秦乐桂 职工代表监事
8 杨宇帆 董事、5%以上股东授权代表
9 赵澎 董事、5%以上股东委派代表
10 杨庆荣 5%以上股东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
11 李德成 独立董事
12 杨力 独立董事
13 张爱民 独立董事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内,招商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针对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期辅导工
作的重点,并采用组织自学、中介机构协调会、高管访谈、专
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对辅导对象开展了有计划、多层次、
全方位的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计划和方案对公
司进行了全面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公司业务技术、行
业发展、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等情况,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继续核
查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整改;
2、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的公司治理基础,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
机构及议事制度;
3、核查公司是否实现独立运营,督促其做到业务、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了解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确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4、对辅导对象客户供应商进行走访,全面了解发行人的业
务模式及竞争优势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辅导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尽职调查、
专项访谈、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授课培训等工作,协助本期
辅导工作顺利开展。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
体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
议,辅导对象积极配合就相关问题予以解决。
1、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公司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
及的土地出让程序,并取得了土地证;
2、就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问题,公司持续积极开拓行业和客
户,成功签订多笔大客户订单,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问题得以改
善;
3、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历史沿
革进行了梳理,明晰了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过程。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目前已经确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并完成了募
投项目的初步投资概算以及效益分析,目前正在对项目具体测
算进行细化完善,并落实募投项目的具体事宜。辅导小组将继
续督促发行人落实好募投项目的具体事宜。
下一阶段,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仍将由前述辅导人员组
成,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包括:
(一)持续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中国证
监会及交易所的最新政策要求,及时更新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
动态的信息,督促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二)进一步协助公司形成详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完
善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并办理募投项目相关手续;
(三)持续深入对公司业务、财务和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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