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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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15: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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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31


公告编号:2020-076
证券代码:835147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对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该事项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已经过董事会慎重考虑,有利于公司发展。就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项,如后续股东大会表决时存在异议股东,公司已制定了有效措施以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0-076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就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公司在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了我们的事先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元平 乐进治 郑梦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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