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8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5144 证券简称:金马扬名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江苏金马扬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金马扬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此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此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股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49
2、未参加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二、回购数量
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限。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股东,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
公告编号:2018-049
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马晓华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A楼1001
电话:0519-89851234
特此公告。
江苏金马扬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