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金马扬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江苏金马扬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扬名”或“挂牌公司”)2015年12月30日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推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金马扬名,股票代码:835144。
自金马扬名挂牌至今,中泰证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责任。
鉴于挂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中泰证券与挂牌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18年2月5日,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
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挂牌公司、原主办券商和承接主办券商签订的终止协议与新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2018年2月5日)。
中泰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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