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扬名: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完毕的公告
金马扬名资讯
2017-05-24 17:52:5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835144 证券简称:金马扬名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金马扬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吕江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8月9日发布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自查公告》(公告编号:金马扬名2016-020)以及2016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1-8月份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金马扬名2016-024),截至2016年8月9日,吕江实际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107.00万元。截至2017年5月19日,吕江已归还全部拆借资金。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针对已发生的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公司2016年8月26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了《关于2016年1-8月份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对上述存在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问题进行补充审议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具体详见:《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及2016年9月12日发布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三、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防范资金占用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流程机制的建设,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并且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有效规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行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通过对关联资金往来的事前审查和事后审计约束恶意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的发生,有效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



(三)组织学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于发现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及时清理、限期归还,并对当事人问责。



(五)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发生的资金占用,公司财务人员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与各关联方、非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财务部对发生的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各部门根据资金往来的影响因素,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究,及时汇报给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以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先后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界定方法、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披露、对关联方担保的程序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后续规范措施



通过本次关联方资金占用事件的发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为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及时、透明,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定期组织培训,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杜绝占用公司资金问题,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及安全。



(二)加强与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加强与主办券商的沟通,通过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