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5
证券代码:835142 证券简称:信和科技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55,531,016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原浙江信和焊材制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浙
江信和焊材制造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变
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信用代码号为:913307007272165237。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质量为先、创新为基、用户为上、和谐为魂。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钎焊材料、焊剂、空调配件生产、销售;光伏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项目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股票发行和转让采用
记名方式。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
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和存管。公司设股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浙江信和焊材制
造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折股认购公司股份,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公司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 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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