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信和科技资讯
2019-12-05 17: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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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05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5142 证券简称:信和科技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资金需求,不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情形。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

公告编号:2019-028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费忠新、左文辉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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