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9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5142 证券简称:信和科技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并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具体见下文“(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公告编号:2021-013
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
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股东知悉拟终止挂牌及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
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5 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
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1-013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意,请尽快联系公司。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世阳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 898 号
联系电话:0579-82698098
邮箱:masy@seleno.cn
特此公告。
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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