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科诺桥资讯
2018-02-07 18: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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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7

关于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报告期内,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5月,公司前五大



客户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71.10%和56.69%。由于公



司客户资源较少,主营业务相对单一,业务相收入对集中,存在一定的大客户依赖风险。(1)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经营战略等补充披露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客户粘性、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市场竞争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是否可持续;(3)请公司结合经营计划、市场开拓策略等补充披露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拟采取的管理措施;(4)请公司说明销售集中是否为关联交易,前五大客户与公司股东或管理层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请主办券商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规模较小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专业意见。



2、公司尚有部分员工未购买社会保险,全体员工尚未购买住房公积金。(1)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拟采取的规范措施及实施情况。(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具体分析说明前述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产生的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请公司说明并披露如下内容:(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原因,目前公司股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公司股权是否(或曾经)存在委托持股情形。(2)对比公司管理团队的变化,说明实际控制人经营公司的持续性、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3)对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业务具体内容的变化。(4)对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客户的变化情况。(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公司收入、利润变化情况。请主办券商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董监高变动、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历史上存在股权转让所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与股东会决议不一致的情形。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公司法的规定对前述情形是否对股权转让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是否履行法定或公司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核查并就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导致股权争议或纠纷、是否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5、2012年9月,公司通过深圳市鲁盛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



提供1990万元借款。(1)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款项产生的原因和具



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是否签署借款协议、是否约定利息以及偿还期限等,是否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前述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或其他违法情形并发表明确意见。(3)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是否存在关联方通过借款谋取超额利息的情形,并对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环保问题。请主办券商及律师:(1)核查公司所处行业是否为重污染行业,以及认定的依据或参考。(2)若公司不属于前述重污染行业,请核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保合规性,包括且不限于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的取得情况;公司是否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以及取得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流程核查公司日常环保合规情况,是否存在环保违法和受处罚的情况。(3)若公司属于重污染行业,请核查:关于公司建设项目,请核查公司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的取得情况。建设项目未完工或尚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文件的,请核查环评批复文件中的环保要求的执行情况。对建设项目环保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关于污染物排放,请结合公司的业务流程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污染物排放,若存在污染物排放,请核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取得和排污费缴纳情况,公司是否属于污染物减排对象,公司的排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关于公司的日常环保运转,请核查:公司有关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建设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司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和处理情况;公司是否有禁止使用或重点防控的物质处理问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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