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7
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F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科技”或公司会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以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
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向贵公司提交《关于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反馈回复”)。
涉及对《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
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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