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兴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宏兴股份资讯
2019-04-01 19: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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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01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5138 证券简称:宏兴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3月31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到会股东40名,合计代表公司的股份数额5,635,786股,占股份总数的56.36%。会议由董事长李惠玲女士主持,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用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未通过议案审议情况

(一)否决《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96,9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5%;反对股数2,117,9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8%;弃权股数20,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3.回避表决情况:

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公告编号:2019-012
三、议案否决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未达到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不做修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的上述议案,符合相关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五、备查文件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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