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兴股份: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公告
宏兴股份资讯
2018-08-15 1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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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15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购置2辆60吨修井机和2辆值班车,拟向公司股东张伟民等21人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额度共计为365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归还。公司本次向股东借款,按银行贷款当期实际利率支付利息。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事李惠玲女士、殷新泉先生、潘得军先生、杨文辉先生存在需回避的情形,故本议案提交本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1)姓名:殷新泉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雅典娜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雅典娜
(3)姓名:张伟民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泽福小区
(4)姓名:楼丽芹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天池南小区
(5)姓名:潘得军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南苑
(6)姓名:柴云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创业花园
(7)姓名:许正斌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润福家园
(8)姓名:董云涛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碧水花苑清水园
(9)姓名:张瑞东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10)姓名:韦书红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润福家园
(11)姓名:敬小虎
住所:四川省南部县谢河镇黑竹林5组

住所:新疆奎屯市苏兴摊127团丰收里436号
(13)姓名:丁新强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明华花园
(14)姓名:杨文辉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南泉小区渭园
(15)姓名:沈蓉华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润福小区
(16)姓名:杨晓娟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碧水花苑碧水园
(17)姓名:姜兵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碧水花苑碧水园
(18)姓名:陈鸣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古田南小区
(19)姓名:曲军强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
(20)姓名:谢银冲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振兴花园
(21)姓名:丁进进


殷新泉为公司副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6.18%的股份;李惠玲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的股份;潘得军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7.15%的股份;杨文辉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5%的股份;楼丽芹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2.3%的股份;柴云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28%的股份;许正斌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13%的股份;董云涛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30%的股份;张瑞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42%的股份;韦书红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37%的股份;敬小虎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06%的股份;马东明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06%的股份;丁新强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24%的股份;沈蓉华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38%的股份;杨晓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42%的股份;姜兵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15%的股份;张伟民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35%的股份;陈鸣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37%的股份;曲军强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05%的股份;谢银冲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丁进进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05%的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发展需,需购入2辆60吨修井机和2辆值班车,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与股东张伟民等21名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额度为365万元,借款期限3年,在借款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向上述股东借款,公司可根据后续经营资金回笼情况随时还款。本次借款按银行贷款当期实际利率支付利息。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借款,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需要,是合理必要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克拉玛依宏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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