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5120 证券简称:金贸流体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芜湖市金贸流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但公司可以为控股
子提供担保。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超过上述标准的担保,或者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十)决定公司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5%(含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或提供担保除外),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或提供担保除外),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十一)决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500万的;但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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