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世通:公司章程
捷世通资讯
2023-11-16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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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6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3-034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1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股东......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0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第五章董事会...... 15

第一节董事......16

第二节董事会......18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23
第七章监事会...... 2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26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8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28

第一节通知......28

第二节公告和信息披露......29
第十章投资者关系管理......29

第一节概述......29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30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1

第二节公司解散与清算......31
第十二章章程的修改......33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保税区金桥路 6 号 405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的公司法人,依法以其全部公
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司应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成员。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断加强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公司
的管理水平,大力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
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船舶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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