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10
公告编号:2016-012
证券代码:835114 证券简称:海世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西海世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公司原聘请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因合约期满,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公司对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在任期内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法律服务以及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二、 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经与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协商,决定聘请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 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佳潞
注册号: 24506200710389459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阳光海岸碧海新天7号楼七层、
公告编号:2016-012
八层。
业务范围: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其他法律服务。
公司聘请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西海世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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