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晖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群晖股份资讯
2018-06-28 17: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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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8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5060 证券简称:群晖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群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7月13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7月13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群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被代理人股东之前述证件。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之前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13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告编号:2018-013
深圳市群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

电话:0755-82883777

传真:0755-83709296

电子邮箱:zhanghong@jslcn.net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南路兴围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二楼

邮政编码:518103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群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深圳市群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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