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药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环球药业资讯
2022-07-15 15:38: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7-15


证券代码:835037 证券简称:环球药业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一○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一○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

第一二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 第一二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董事会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任高级管 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本章程第九十九条第(六) 理人员发生本章程第九十九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应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 款规定情形的,应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
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公 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实施本章程第三 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实施本章程第三十九条关于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 十九条关于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
定。 定。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 财务总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 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 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 本章程第一〇一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务和第一〇二条(四)~(六)关于勤
本章程第一百〇一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董事会秘书义务和第一百〇二条(四)~(六)关 及高级管理人员。
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三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 第一三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不得 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 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
议。 议。

财务负责人应当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 财务总监应当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善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关注资金 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关注资金往
往来的规范性。 来的规范性。

第一四〇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信息披 第一四〇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
露管理事务职责包括: 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 (一)董事会秘书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二)督促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负责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各方及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有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
(三)负责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 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工作;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
(四)负责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 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
作; 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
(五)关注媒体报道,主动向公司及相 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求证,督促董事会及 告;

时披露或澄清。 (二)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六)应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 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大会、董事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信 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
息披露工作。 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 认;

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 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 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 媒体等之间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