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信和: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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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2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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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5035 证券简称:华彩信和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629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本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持续经营、11.2 或有事项等所述,华彩信
和连续 2 年经营亏损,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69,296.51 元,期末短期借款 10,695,803.89 元逾期,期末欠付职工工资 2,706,165.47 元,期末其他应付款非金融机构借款25,544,014.60 元逾期,并存在较多诉讼事项,期末货币资金受限2,893,443.18 元、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彩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华彩信和披露了管理层针对持续经营的分析及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判

公告编号:2022-030

断华彩信和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函证受限

如财务报表附注 6.3 所述,华彩信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 206,184,438.19 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73,856,571.98元,期末账面价值 132,327,866.21 元。针对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金额为 16,799,332.96 元,回函率8.15%。经执行函证程序、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财务报表附注 6.3 所述,华彩信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6,184,438.19 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73,856,571.98 元,期末账面价值 132,327,866.21 元,其中无法判断可收回时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21,401,864.68 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57,412,757.06 元,期末账面价值 63,989,107.62 元。针对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金额为16,799,332.96 元,回函率 8.15%。审计过程中,我们虽然实施了函证、检查等审计程序,但是应收账款能否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 6.4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
彩信和预付账款余额 60,197,255.40 元,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金额为 20,412,916.78 元,回函率 33.91%。经执行函证程序、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
财务报表附注 6.4 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彩信和预付账
款余额 60,197,255.40 元,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金额为20,412,916.78 元,回函率 33.91%。经执行函证程序、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告编号:2022-030

(四)如财务报表附注 6.6 存货期末余额包含华彩信和子公司大观圣光(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库存商品 1,019,797.02 元、子公司天津市圣华明绿色照明配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库存商品5,206,289.63 元,我们未能实施有效的存货监盘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相关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 6.6 存货期末余额包含华彩信和子公司大观圣光(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观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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