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中研股份资讯
2023-07-20 1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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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5017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52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示的《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完成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上市进程。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权

公告编号:2023-032

益保护作出安排,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公司属于该除外情形,无需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公司股票已因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处于停牌状态,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增加停牌事项。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减少停牌事项。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确认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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