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9
公告编号:2022-100
证券代码:835017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2 月 26 日 以现场书面送达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亚鑫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100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或延续总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以公司及子公司房产、土地等提供抵押担保、反担保的融资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怀杰及其配偶张云萍、女儿谢雨凝、女婿毕鑫、吉林金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质押、信用担保,担保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数额和担保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支持发行人发展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 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确认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10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