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6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吕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任命马慧丹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
事5人,持有公司股份21,275,000股,占股份总数的67. 4I%,会议
由刘忠臣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O票;弃权票数为O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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