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驰物联: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
麦驰物联资讯
2018-08-13 15:52: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13



证券代码:835012 证券简称:麦驰物联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2018年6月20日

(二) 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2016年及以前年度,合同完工进度的估计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并据此乘以合同总金额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完工进度=累计合同成本÷预计总成本*100%

公式二:累计合同收入=完工进度×合同总收入

公式三:当期工程收入=累计合同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征和行业惯例,为了更加准确地对实际完工进度进行合理估计,提高财务数据的严谨性和可靠性,使之更及时、公允地反映本公司

的经营成果,规范财务核算流程,本公司对完工进度的估计变更为按甲方、第三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总量占合同预计的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据此乘以合同总金额确认收入。变更后收入确认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完工进度=经甲方、第三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公式二:累计合同收入=完工进度×合同总收入

公式三:当期工程收入=累计合同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及原因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如一、1变更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方法所述,2016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合同完工进度的估计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本公司对前期项目进行梳理,对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计的总成本的差异进行核对,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变更或工程增补时,未及时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这导致估计的完工进度与实际不匹配,据此计算的完工进度与项目实际进度不符。同时,由于本公司变更了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方法,为了避免同一项目不同期间因采用不同完工百分比计算方法确认的工程进度的差异,为了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及提高财务数据的严谨性和可靠性,本公司调整部分项目差错的同时采用变更后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方法对2016年度及以前相关的项目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以上调整对2016年度、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2016年度2015年度及以前累计影响数



营业收入-29,446,304.5337,224,467.76 7,778,163.23



营业成本-22,944,264.2229,995,043.81 7,050,779.59

2、税金及附加



2016年5月1日以前,本公司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确认工程收入的同时按3%预提了营业税,并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后,本公司转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针对已开始实施的项目,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的方式,分别适用11%税率和3%征收率。本公司未将前期已预提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的营业税金予以全部冲销,部分项目税金冲销时错误地冲减了“应交税费-销项税”科目,致使2016年期末账面应交增值税与实际应缴增值税存在差异,金额共计711,962.84元。应调减2016年税金及附加711,962.84元,调减应交税费-销项税711,962.84元。

3、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2016年度及以前未计提施工项目的维修费和质保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时凭收到的凭据计入当期费用,由于项目部的费用发生和入账存在时间性差异,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为了保证期间费用的完整性,本公司根据项目竣工时间预估一定比例的项目维护费,2016年度及以前共预提4,305,400.47元,减少2016年度及以前期间利润总额4,305,400.47元。

4、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



2016年期末待抵扣进项税2,481,907.66元列示在“应交税费”中,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2016年末待转销项税3,282,920.96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5、所得税费用



如二、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二、3税金及附加的调整影响,根据调整后的利润总额调整了2016年度的当期所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