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钒业: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公告(更正后)
卓越钒业资讯
2020-05-07 16: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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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07


证券代码:835008 证券简称:卓越钒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东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 第三十九条 ……

(二)公司如下关联交易,须经股 (二)公司如下关联交易,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债务的除外)总额(含同一标 减免公司债务的除外)成交金额(含同
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 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
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1000 万元以上 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1000 万元以
(含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上(含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此关联交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交易易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 涉及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施。 计总资产的 30%以上,此关联交易必须
……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


第四十六条 …… 第四十六条 ……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四十八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第四十八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以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 应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日的股东名册。 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名册。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符合本章程第【五十条】要求的,召 案符合本章程第【五十条】要求的,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 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五十二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第五十二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会召开 20 日前以符合本章程第十章要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 求的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
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符合本章程第十
…… 章要求的方式通知各股东。

……

第五十三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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