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4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5008 证券简称:卓越钒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通公司”)签订《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由瑞通公司自筹资金 970,000.00 元建设回转窑余
热回收装置,合同有效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制取的
蒸汽利益共享,按当期蒸汽市场价五五分成。此项目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竣工投
产,并正式投入运营。
2019 年底,公司进行了回转窑工序技术改造,相关工况发生重大变化,瑞通公司余热回收利用装置所需蒸汽无法继续保障,经双方协商终止《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公司支付瑞通公司 938,350.00 元后,该合同终止。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瑞通公司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瑞通公司
解除〈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的议案,公司支付瑞通公司 938,350.00 元后,终止该合同。
按《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十一条 偶发性关联交易。„(四)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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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性关联交易总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偶发性交易累计金额)2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 万元),此关联交易可以由公司经营层批准实施。„”之规定,该交易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攀枝花市东区烂泥田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烂泥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国民
实际控制人:无
注册资本:27,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制冷设备、电器设备、家用电器、电梯安装、改造及修理;普通货运(按许可证许可项目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制冷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及零配件、交电、日用电子器具、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百货、橡胶制品;钟表、计算机修理;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路板制造及修理;机电设备安装(凭资质从事经营);节能技术服务;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8.31%,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瑞通公司股份比例为 51.33%,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周登科先生在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陈常可先生在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瑞通公司董事长殷国民先生在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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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回转窑技改,致使关联方瑞通公司余热利用装置无法继续使用,双方依据合同规定解除协议,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从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瑞通公司终止《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公司在支付瑞通公司 938,350.00 元后,双方合同解除。
五、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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