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5008 证券简称:卓越钒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9,448,189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48.3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9,632,126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9,816,063 股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8 日止。冻结
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近期,公司按照年报编制工作要求,对公司各股东、各董监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官网等网站进行了信息核查,发现公司股东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股权司法冻结情形,公司向股东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发函核实情况,股东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于 3 月 18 日回函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有关规定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公司对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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