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6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4989 证券简称:爱丽莎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暂停转让事项并被暂停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规划调整和有境外上市的打算,经慎重考虑,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且在2019年3月25日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9-012
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1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7月11日。目前,公司股票已处于暂停转让状态。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审计工作尚未开展不能按时完成年报编制,预计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并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继续暂停转让,直至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为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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