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4989 证券简称:爱丽莎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16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补充确认2016年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常山冠利包装材料商行(以下简称“冠利包装”)和衢州帝梵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梵希家居”)提供版本加工服务,其中冠利包装加工服务费为340,992.40元,帝梵希家居加工服务费为
3,901,153.2元。
2、公司向衢州市艾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莎装饰”)销售商品35,402.56元;向帝梵希家居销售原材料861,935.04元,销售闲置折边机25,641.03元;向梁仙华销售商品43,222.22元;向梁茜茜销售商品1,105,698.45元;向蒋明聪销售商品98,826.07元。
3、陈新初、孟正兵、蒋明聪、梁仙华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分别为为1,5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
4、公司向梁华平拆入资金15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陈新初、孟正兵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孟正兵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新初为公司董事;蒋明聪、梁仙华为公司股东、董事;梁茜茜为梁仙华之女;梁华平为公司股东;帝梵希家居系公司股东王小娟控制的企业,且王小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孟正兵先生亲属,帝梵希家居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冠利包装系董事梁仙华先生女儿梁赛赛控制的企业,冠利包装是本公司的关联方;艾莎装饰系公司股东、董事会秘书张雪飞控制的企业。
2016年11月23日,张雪飞将其持有的艾莎装饰全部股权转让
给非关联第三方,从股权转让之日起艾莎装饰不再作为公司的关联方;2016年11月11日,王小娟将其持有的帝梵希家居全部股权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从股权转让之日起帝梵希家居不再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冠利包装已于2016年11月28日注销。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补充确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事孟正兵、陈新
初、蒋明聪、梁仙华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2、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温岭市城北
陈新初 自然人 —
街道后陈村***号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
孟正兵 区横街镇凤凰西路 自然人 —
***号
浙江省温岭市泽
蒋明聪 自然人 —
国下店村***号
浙江省台州市路
梁仙华 桥区金清镇腰塘村 自然人 —
***号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
梁华平 区金清镇腰塘村一 自然人 —
区***号
梁茜茜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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