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2
证券代码:834989 证券简称:爱丽莎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10月12日,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莎”或“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行股票,发行前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无优先认购权”,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具有优先认购权。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根据公司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0日)收市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本次股票发行无新增投资者。
二、认购程序
(一)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6 年10月14日
(2)缴款截止日:2016 年10月17日
(二)认购程序
(1)2016 年10月14日起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2016 年10月17日(含当日)以前,认购人需将转账底单
复印件传真或扫描至公司,如果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需要把网上银行的转账汇款电子回单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同时电话确认。邮箱:zjanysa@163.com;联系电话:0570-5122888;传真:0570-5098988。
(三)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6年10月17日(含当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缴款账户
户名: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83012010101359280
注意:汇款时,收款人户名、收款人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法人股东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公司账户,自然人股东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股东本人,汇款用途请注明“爱丽莎股票发行认购款”,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在 2016 年10月17日(含当日)前收到认购方的汇款
底单,但未在 2016 年10月17日(含当日)前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
方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2、对于认购方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通过电话与认购方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方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方自行承担。
3、属于放弃认购的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视为放弃认购:公司未在2016年10月17日(含当日)前收到本次发行对象汇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且在2016年10月17日(含当日)前认购资金未到账;经电话联系,其明确表示放弃认购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常山工业园区恒升路21号
联系电话:0570-5122888 传真:0570-5098988
邮政编码:324200
联系人:张雪飞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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