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茂物: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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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15: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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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4960 证券简称:金雨茂物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如下: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相关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涉及①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期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3-014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据财政部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3-014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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