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0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4954 证券简称:海德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由于公告内容出现错误,现对该公告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权益分派方案
2、扣税说明(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57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更正后:
一、权益分派方案
2、扣税说明(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75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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