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2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4933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拟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予
以确认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38
二、《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本次发行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