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4933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盈利情况等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31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 2020 年度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涂从欢、张晓光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涂从欢、张晓光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0-031
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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