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3
公告编号:2016-030
证券代码:834918 证券简称:易快来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2月19日,经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6年3月9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3,430,000股,发行价格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9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减少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1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账号:
44250100003900000325),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42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收到《关于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401号),该账户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6月13日未发生任何资金收支,公司按照规定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时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 公告编号:2016-030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账户号码:
44250100003900000325)。尽管此次定向发行时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公司现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6年9月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与主办券商招商证券及商业银行于2016年8月31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虽以上定向发行未及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在收到股转系统通知后及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公司募集所得的剩余资金已转入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帐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易快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账户号码:337080100100515343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的规定,主办券商招商证券正对公司定向股票发行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并在核查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专项报告公告之日,募集资金已使用9,273,648.33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与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主办券商招商证券签订三方监管账户协议,设立三方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账号为337080100100515343),并将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未使用部分4,880,504.96元, 公告编号:2016-030
全部转入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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