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4914 证券简称:峰华卓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
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告编号:2024-02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 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按照该 16 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对在首
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 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 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4-024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305,885,556.10 877,871.03 306,763,427.13 0.29%
负债合计 199,691,969.95 742,816.98 200,434,786.93 0.37%
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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