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证券代码:834912 证券简称:三好教育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武汉三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
通知各位董事
5.会议主持人:骆晓鸣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师明义、吴道锴、勾建国、徐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师明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师明义先生提名师明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师明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熊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师明义先生提名熊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熊娜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师明义先生提名刘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刘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师明义先生提名王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王利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师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师明义先生提名师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师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