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映文化”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有关规定,对网映文化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及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方案,发行的股
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用途为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投入并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26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3.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25,8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366,037.73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59,762.27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60,000.00 元,计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1,899,762.27元。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
10月 30日,由认购人全部存入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号为
03003407666的账户中,初始存入金额总计34,925,800.00元,并已经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第430004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2017年12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上
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239号)。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17年12月2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609,851.85
元,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3003407666)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公司采用专项账户的形式进行管理,上述账户是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专门设立的账户。
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同时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与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投入并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及相关视频制作,主要流动资金支出为项目运营支出、职工薪酬及税费。
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累计使用
5,609,851.85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使用项目 使用金额(元)
增发股份相关费用 50,000.00
流动资金 5,559,851.85
合计: 5,609,851.85
公司未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亦不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行为。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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