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4902 证券简称:网映文化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10月16日,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原股东无优先认购权。”因此,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对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1、发行价格及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2,660,000股(含 2,660,000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13.13元
/股。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范围包括: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的核心员工;
(3)具备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
(4)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且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发行新增股东累计不超过35名。
如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雨新有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意愿,但拟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暂未确定,其及其关联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时回避表决。
现确定实际认购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 1,900,000 24,947,000.00 货币
(有限合伙)
2 上海叁圭投资控股有限责任 760,000 9,978,800.00 货币
公司
合计 2,660,000 34,925,800.00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10月20日08:30。
2、缴款截止日:2017年10月31日17:00。
(三)认购程序
1、2017年10月31日之前(含当日),经公司确认的认购者,
应与公司签订书面的《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2、自2017年10月20日上午8点半起,与公司签署《上海网映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认购人缴纳认购资金,2017年10月31日17点前,认购人根据书面的《上海网映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需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3、认购人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当日,应当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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