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证券代码:834892 证券简称:智诚安环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本公司对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
①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公司根
据文件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②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准则
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
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根据文件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③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
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使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企业对2019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根据文件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④新收入准则
2017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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