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6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834892 证券简称:智诚安环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权司法冻结的进展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了《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司法冻结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于2020
年4月10日披露了《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股权司法冻结的进展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现就前述公告所
述第4项、第5项事项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天眼查所查股权司法冻结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被执行人 股权数额 执行法院 执行通知书文号 类型 | 状态
(万元)
4 刘国辰 1606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 (2019)宁 01 执保 190 股权冻结 | 冻结
院 号
5 刘国辰 1606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 (2019)宁 01 执保 195 股权冻结 | 冻结
院 号
对应序号分别说明如下:
4、根据刘国辰先生提供的“(2019)宁 01 民初 2910 号”系列文书,案件
系公司股东刘国辰等人个人借款纠纷,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刘国辰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刘国辰等人经与原告沟通,原告系误诉,原告已经撤诉,
公告编号:2020-029
法院已经出具解除冻结裁定。同时,原告出具说明,智诚安环与原告无借款关系,也未给原告管理债权提供担保。
5、根据刘国辰先生提供的“(2019)宁 01 民初 2911 号”系列文书,案件
系公司股东刘国辰等人个人借款纠纷,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刘国辰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刘国辰等人经与原告沟通,原告系误诉,原告已经撤诉,法院已经出具解除冻结裁定。同时,原告出具说明,智诚安环与原告无借款关系,也未给原告管理债权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辰先生个人借款纠纷,与智诚安环无直接关系,案件已经了结,不会影响刘国辰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公司股票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经公司自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国辰先生的股权始终不存在冻结情形,此后亦不会因上述事项被冻结。
特此公告!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