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4889 证券简称:盛达电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河南省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007112109520
承诺主体名称 董事长朱瑞贞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
承诺有效期
自然日内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
承诺履行期限
自然日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项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一、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异议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异议股东可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及对应转款证明、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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