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8
安信证券
关于河南省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作为河南省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紧张,经营过程中存在拖欠部分人员工资、银行借款逾期等情况。公司拖欠部分人员工资,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能产生劳动纠纷,且可能受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公司银行借款逾期 2,600 万元,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罚息,定会被起诉和追偿,如果抵押物土地被强制执行,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经营状态,导致公司存在停产或破产等经营风险,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逾期支付经营过程中的部分费用,导致公司存在多项诉讼,紧张的现金流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履行部分诉讼判决,进而导致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主办券商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已发现盛达电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
(1)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102007112109520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朱瑞贞
执行法院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 0205 民初 1854 号
立案时间 2020 年 12 月 01 日
案号 (2020)豫 0205 执 80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一、截止 2020 年 9 月 8 日,被告河南省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行借款本
金 200 万元、利息和罚息 20748.3 元。2020 年 9 月 8 日后至全
部本息清偿之前,仍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和罚息。 二、对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于第一项的借款本息,被告河南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之前先偿还 17 万元;2020 年 12 月 26 日之
前结清剩余本金 190 万元、利息和罚息。如有任何一期未按约
定履行,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分行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朱瑞贞和赵保良对河南盛达电机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
(2)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河南省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10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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