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健佰氏”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于 2020 年 11 月10 日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健佰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 ST 健佰氏未披露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未履行程序并披露、股票质押未及时披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对 ST 健佰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具体情况如下:
1. 未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至今未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2. 关联交易未履行程序并披露
2018 年 4 至 5 月,公司向广州达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25%
股份)及其附属公司东莞达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一恒药业有限公
司合计提供借款 2,965 万元;向广州佰氏基因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 10%股份)提供借款 1,126.91 万元。上述资金拆借累计发生金额
4,091.91 万元,约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5%。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公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 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第
三十五条规定,上述资金拆借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公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 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迟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
才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3. 股票质押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余江县健佰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将其所持有公司 845.28 万股股份予以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5.13%。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2017 年修订)第四十八条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迟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才予以补充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另外,ST 健佰氏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被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办券商因未取得相关科目的证明材料,且审核时间不足,无法保证健佰氏 2019 年年报
的真实、准确、完整。ST 健佰氏未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披露《2020 年半年度
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证监局对 ST 健佰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诚信档案。
ST 健佰氏未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披露《2020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四川证监局对 ST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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