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6
证券代码:834880 证券简称:泰华智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长马述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长河”),认购其100万股股票,每股价格1.05元,投资款共计105万元。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山西长河3.33%的股份。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与山西长河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重庆智慧银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重庆智慧银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银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智慧银泰51%的股权;重庆银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福”)认缴出资1470万元,占智慧银泰49%的股权。截止目前,智慧银泰未获得实际出资。智慧银泰自成立以来业务拓展缓慢,合作双方存在理念差异,公司决定终止与重庆银福的合作,并将持有的智慧银泰51%股权作价1元人民币转让给重庆银福。转让完成后,公司在智慧银泰所应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亦由重庆银福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转让股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大同希地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全资子公司大同希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希地”)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叠,公司于山西省内业务拓展可由公司太原分公司较好完成,为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大同希地。
注销大同希地后,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潍坊泰华智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潍坊泰华智慧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泰华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25万元,占比65%;潍坊城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创投”)认缴注册资本175万元,占比35%。鉴于潍坊泰华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重叠,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获得实际出资,亦未有实质业务开展。经公司与潍坊创投友好协商,拟注销潍坊泰华公司。
注销潍坊泰华公司后,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资本市场发展需要和未来规划安排,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便于办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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