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泰华智慧,证券代码:834880,以下简称“泰华智慧”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泰华智慧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 2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中涉及 2016 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 2次。2017年4月7日
中泰证券对泰华智慧定向发行的相关资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泰华智慧发行股票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资料,泰华智慧两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 第一次股票发行
泰华智慧于2016年1月5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1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6年1月22日经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 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2.00元/股,共募集资金 24,0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
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为695962101。
2016年1月28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大信验字 [2016]第3-00009号《验资报告》。
泰华智慧于2016年2月22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1526号
《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 第二次股票发行
泰华智慧于2016年4月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
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2016年4月27日经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 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2.00元/股,共募集资金 60,0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
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为695962101。
2016年5月13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大信验字 [2016]第3-00029号《验资报告》。
泰华智慧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4067号
《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均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尽管两次定向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泰华智慧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了泰华智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泰华智慧已使用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84,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0元,具体如下:
(一) 第一次股票发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0.00
发行方案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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