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3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4880 证券简称:泰华智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副总经理谭文、马述浩,财务总监刘健,监事殷庆华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借款,公司还款日不晚于 2017年 12月 31 日。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谭文、马述浩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健为公司财务总监,殷庆华为公司监事。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2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谭文 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1000号 - -
马述浩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75号5 - -
号楼3单元602号
刘健 济南市历下区棋盘小区四区7 - -
号楼2单元602号
殷庆华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镇吴 - -
家庄355号
(二)关联关系
谭文为公司副总经理;马述浩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健为公司财务总监;殷庆华为公司监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借款利息和期限:
(1)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80%
(2)还款日: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
(3)协议生效时间及有效期:借款协议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人借款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80%。
(二)利益转移方向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2
此次交易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借款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80%,借款期限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备查文件目录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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