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3
证券代码: 834880 证券简称: 泰华智慧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第一次股票发行: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1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及最终认购结果,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000,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全部募集资金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户为公司一般户,账号为695962101。2016年1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0000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
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1526 号《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 第二次股票发行: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及最终认购结果,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价格人民币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拟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北京设立业务总部。
全部募集资金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户为公司一般户,账号为695962101。2016年5月1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0002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4067 号《关于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均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尽管两次定向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两次募集资金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发生两次股票发行,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第一次股票发行: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24,000,000.00
其中: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139,388.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880,746.60
支付的其他 4,979,864.98
其中:
日常差旅及其他办公费 2,592,1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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