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0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4868 证券简称:佳科能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离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董事王化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80,4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王化东先生递交的
辞职报告,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80,4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1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董事董帅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收到监事周明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离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离职原因
因个人原因,王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因个人原因,董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告编号:2020-028
因个人原因,周明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离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董事、监事补选。在新任董事、监事任职前,王化东先生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董帅先生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周明振先生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王化东先生、董帅先生、周明振先生辞去相关职务后,公司将对其负责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交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化东先生辞职报告》
《董帅先生辞职报告》
《周明振先生辞职报告》
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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