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古里镇淼泉工业园区 1
幢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022 年 4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目录 ......3
释义 ......4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7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14
四、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16
五、 中介机构信息 ...... 20
六、 有关声明 ...... 21
七、 备查文件 ...... 25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佳顺智能 指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佳德利 指 深圳市佳德利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和顺达 指 深圳市和顺达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创佳瑞 指 深圳市创佳瑞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安信证券、主办券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苏州佳顺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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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