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飞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摘牌翔科资讯
2022-04-20 17:30: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4827 证券简称:ST 飞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度报告。因疫情政策原因导致公司所有财务人
员居家隔离无法正常办公,年度报告尚未完成编制,部分审计工作也因疫情影响暂时 停止。

截止目前,公司全体人员仍旧处于居家隔离状态;

为尽快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将紧跟疫情防控情况,解封之后尽快组织编制人员进
行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预计披露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2 年 6 月 15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将会跟紧疫情政策,恢复正常经营后立刻展开 2021 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按期进行年报披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则规定,若 ST 飞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
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飞翔科技联络人:郑占红,电话:0310-8153568,邮箱:1299509817@qq.com

邯郸市飞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